标题:工作一个多月,单位不与我签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
我通过网上的招聘信息,通过面试,于2017年8月31日去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建筑施工图设计师。面试时答应我每个月的工资5000元,另外还有绩效奖金。通过一个月的工作,我发现此公司与面试时说的存在较大差异,并且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提及试用期的时间。我于2017年10月9日通知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辞职,公司同意。2017年10月13日公司老板说我工作的一个多月只给我1800元的工资,远远低于面试时答应的工资,甚至低于天津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说1800元的工资是他们公司的制度。
殷切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