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10-13

标题:天津市监管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组

请对:2017年7月13日,本人向天津市监管委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组递交《天津市监管委相关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不作为、乱作为》(可见原件),工作组受理后,最后处理是:口头回复“《天津市监管委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天津市监管委领导对于你反映天津市监管委及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题的态度和答复。其他的无可奉告。”。拒绝书面回复。予以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10-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并转至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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