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石** 提问时间:2017-10-10

标题:漏雨问题若干年得不到解决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天津市武清区广厦西里3-4-607的业主,我家房屋自2007年开始漏雨以来一直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同时联系周边邻居都有不同的漏雨现象。一开始物业不管(理由是物业没有维修基金),自修房屋,由于房屋结构问题,整个楼顶任何地方有问题都有可能造成雨水渗漏。这个问题不是自修就能解决的。2012年后政府统一改造小区后,统一又铺了一层油毡。但是做完反而漏的更厉害了,在这几年的时间内,总是打电话给物业,物业叫来人看,始终是漏,没修好过。现在广厦物业反馈,楼顶马上到期了,他们也没有办法了,他们作为物业也向上级部门反映过,上级部门也没有给物业答复。我们作为业主很苦恼,我们也向物业提供的方案,我们自修房屋没问题,但是能否把房屋结构断开,实现修自家房顶管自己漏雨的目的,或者如果不断开的情况下,能否像市里一样再起个尖顶,解决下漏雨的现实情况。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10-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石**:

您好!来信收悉。雍鑫集团责成广厦物业公司对您的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雨后造成的屋顶漏雨,是由业主进行维修。在2012年以后,由政府出资改造的房顶防水工程,质保期为5年,在这5年当中,物业接到业主报修都积极进行联系维修。业主提出方案将房屋结构断开,起尖顶,物业公司经向专业人员进行咨询,此方案不可行。

目前具体解决方案正在协商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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