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发商在没有交付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情况下交房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在汉沽汉滨城市花园购入房屋一套,开发商通知交房时连蒙带骗的让我们交了物业费,可是连交付许可证还有质量保证书和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都没有,房子有问题也表示不会给维修。备案合同中完全规避开发商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房产证也不给办理。向当地房管局反应后相关单位总是推给其他部门。请问房管局的领导我这个问题到底贵哪个部门管呢?已经让我找了规划局,还有建委,还有315,这些部门表示这些归房管局管,反正就这样来回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现在老百姓办事这么难吗?要知道政府部门电话很难打通的,希望有领导可以关注一下此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