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积分落户中有关全员全额个人申报明细的难题
我单位系中央驻津企业,今年第二期积分申报过程中,其中我单位遇到了全员全额个人申报明细的难题,去市行政许可中心人社局窗口递交材料时,发现我单位申报的全员全额个人申报明细表中绝大多数员工有的月份收入额显示为零,工作人员说不符合条件要求,造成了材料拒收。回去跟员工解释,员工极不满意。我们认为,我企业性质为流动施工建筑企业,201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5年52号文),明确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代扣的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个人申报明细申报。
我们拿出了这份文件,你们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就算有,我们也不执行。有零的就不行。
为此,我们将问题反映给你们,是不是我们在外地交税,没有给天津市做贡献了是吧?请部门领导出面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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