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大碱厂镇政府回复如下:
1.凡在村里有房屋并且长期居住的的住户,均享受煤改气设备改造及相关费用补贴。
2.对于正房、厢房或倒房均住人并有取暖设备,且符合分离户条件或已经进行户籍分离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村、镇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核把关,政府可以据实调整设备安装数量。
3.如符合安装2台的条件,通过村、镇严格审核把关,审查合格后可以安装。如不符合安装2台设备的条件,您可举报,会按照规定进行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