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车位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 但个别人设立地锁属于侵占公共资源, 希望政府出面给予清除. 将公共资源归还给全体业主共有.
尊敬的“郑**”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梅江街办事处进行核查。1.针对在建的私装地锁问题,街执法大队联合玉水园居委会和玉水园物业对在建的私装地锁进行巡查治理,与此同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大队做到及时回复,在违法事实未完全形成前,予以清理拆除,发现一起,治理一起。2.针对已建成的私装地锁,执法大队结合《玉水园远年小区改造计划》的要求,在玉水园居委会、黑牛城大队以及物业公司就玉水园停车问题的解决方案上达成一致并形成停车规章制度,并经过玉水园全体业主表决通过实行后,计划对存在私装地锁的业主,通过宣传动员工作,劝导其自行拆除私装地锁;相对人没有能力自行拆除的,大队组织力量协助其拆除违法建设;对于相对人拒绝自行拆除的,大队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强制拆除。3.针对社区私装地锁等问题的长效治理工作方面,梅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与玉水园居委会、黑牛城大队、玉水园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会议,结合《玉水园远年小区改造计划》和“建设美丽社区”的精神完成对玉水园内停车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形成管理长效机制,使私装地锁之风不再反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9月27日
尊敬的“郑**”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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