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居住型公寓积分落户问题。
领导您好:
我是一位在天津工作多年的河北户籍的人员,考虑到孩子要上学,想积分落户到天津,看到积分落户的条件一栏中自有住房的加40分,我最近想购买红桥区金领国际一号楼二手的公寓,房主说是70年产权的公寓,我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查询到该公寓的用途是居住型公寓,请问居住型公寓可以算做自有住房在办理积分落户时加40分吗?如果积分达到了,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局落户吗?
经过在网上查询大部分人说居住型公寓可以平迁户口,即从天津市集体户口迁移到公寓放上,因为我不是天津市的集体户口,我是河北省的户口,所以我想问的是金领国际一号楼二手的公寓可以算做自有住房在办理积分落户时加40分吗?如果积分达到了,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局落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