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洪* 提问时间:2017-09-22

标题:有底商违法使用燃煤污染环境

领导您好:在河东区广宁路与实验楼交口处有2家底商一家贾记烧鸡店一家烧饼店,不知道是哪家每天烧煤制作食品,燃煤的味特别大,周围的居民无法开窗户通风,尤其是早晨和晚上五六点左右味最大。希望有关部门检查一下,给周围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以优质的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9-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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