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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区文广局反馈:您所咨询的“保护知青大院,建立知青博物馆”问题,经了解,该大院位于西龙虎峪镇西龙虎峪村村南,当地人称“大转沟”,现存石墙水泥瓦房三座,呈一字排开,长约40米,建筑面积约200米,房屋前方有3米宽院落,房屋后方紧挨村内道路。经村党支部书记介绍,该建筑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用途为知青驻地,待知青回城后收归村委会做仓库使用,2010年三座房屋已出售给三位村民,目前村民作为仓库使用。经过现场调查,根据《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659号)的相关规定,该建筑不具备设立博物馆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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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