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宁** 提问时间:2017-09-18

标题:为何新房交付业主后强行征收头两年暖气费

您好我2015年购买的天津武清富力尚悦居房屋,2016年延期一月交付给我们,交房时强行收了当年暖气费,可我们并没有装修及使用暖气!并且延期交房费用强行折合成物业费而不是给我们退款!现在马上入冬了,又要求我们交暖气费,可是我们还没装修没住人,根本不用暖气,于是去办理停暖,大厅工作人员说这是强制规定,必须交满两年才能办理停暖!这属于霸王条款,凭什么我们被强制消费?他说是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条例,开发商要保驾护航暖气两年,防止暖气不好用,我也不懂法,不知道为何这么颁布?既然你们保架护航而产生费用为何让我们承担?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新条例吗?现在众多业主权益被损害!邀请国家给我们一个说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9-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9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