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何新房交付业主后强行征收头两年暖气费
您好我2015年购买的天津武清富力尚悦居房屋,2016年延期一月交付给我们,交房时强行收了当年暖气费,可我们并没有装修及使用暖气!并且延期交房费用强行折合成物业费而不是给我们退款!现在马上入冬了,又要求我们交暖气费,可是我们还没装修没住人,根本不用暖气,于是去办理停暖,大厅工作人员说这是强制规定,必须交满两年才能办理停暖!这属于霸王条款,凭什么我们被强制消费?他说是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条例,开发商要保驾护航暖气两年,防止暖气不好用,我也不懂法,不知道为何这么颁布?既然你们保架护航而产生费用为何让我们承担?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新条例吗?现在众多业主权益被损害!邀请国家给我们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