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在武清区翡翠半岛购买了一套住宅,但至今未居住,从未发生过煤、水、电费用。请问相关部门有无减免物业费用的规定,如何办理?谢谢!
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7年9月2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