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房被泡两年物业未修,现申请停暖不给办理
我是津门及第文水园业主,2014年12月请本小区一邻居(装修公司)装修了房子,因孩子在老家上学,房子一直闲置,钥匙就放在邻居那里.在2015年夏天的时候,邻居打电话来说我家房子漏雨地板被泡了,当时很纳闷,我家不是顶层,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后来我们过去看到确实是.于是让邻居给修复了被泡天花板和地板.结果过了几天下雨,邻居到家里一看,又被泡了.所以断定应该不是室内的问题,所以到物业报修.物业回复尽快安排维修.谁知这一尽快就是两年过去了还没有给维修.大家试想一下,装修好的房子,一天也没住过,天花板地板被泡,物业不给维修,看着那样的情形,业主是怎么样的心情?现在我想停暖,物业回复说因拖欠物业费和取暖费,不能办理停暖.而且停暖要收20%的费用,恢复供暖时要收1000元.我不知这是哪里的规定,就电话咨询热力公司,回复应咨询曹子里,多方查询后联系到曹子里信访办,电话是一男同志接听,告诉我说很多业主问过停暖的事,他们了解后会回电话.但是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按物业的说法,过了9月30日就不能申请停今年的取暖了.我想,从我第一次提出维修申请的时候,我不欠物业一分钱,两年了,没有人就我房子被泡一事做出任何说明和措施.现在办理停暖又说我欠物业费.请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件事情?因篇幅有限,只上传了三张图片.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