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2014年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属于有编制人员,当时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2014年辞职去读博士,2017年7月于另一家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也属于有编制人员,请问我的养老保险年限如何续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网民问题建议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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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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