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9-11

标题:荣溪园限价房捆绑车位销售

本人2014年购入北辰区荣溪园限价商品房,当时购房证有效期限将至,北辰荣溪园有一套两室偏单还算满意,但是必须花七万元购买车位,当时也没别的办法,就全款买了车位贷款购房。近期得知同为限价商品住房的荣雅园业主向国务院第一稽查组举报开发商捆绑车位情况,并看到第20170721020008号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公开回复。如以此文件为依据,那么开发商应该退还车位费。不知这种捆绑车位销售是否合法,请相关领导解答。


附件:


133.26KB
3.81MB
250.19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9-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9月1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