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9-11

标题:商品房是否可以开超市和小饭馆

我是荔城首府玉锦园的业主,今日玉锦园3号楼2门102的租户在102室内开了一家小超市还兼炒菜卖盒饭还做房租中介!2门楼门门禁锁因为102租户长期处于失效状态!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在此恳求相关部门对比进行调查解决此事并可以给我们业主一个明确的答复!

在此提前向相关部门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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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9-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接件后,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武清区东蒲洼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调查处理。我单位经现场检查,该商户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属无照经营,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二条第四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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