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9-09

标题:建国大街 物尔购超市,高音喇叭 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尊敬的辖区负责人:

您好,对于建国大街 仅有的一家超市每天8:30-21:30采用高音喇叭不间断的广播,从开业到至今 并无任何管制措施,但我提出建议将分贝降至40-50分贝对路过行人提示,但并不是为招揽顾目的让周边居民社区即使关窗都听得很大,不仅影响正常工作,还影响孩子学习和作息,建国大街周边商家很多,但仅此一家作出此举,如果都打擦边球 都作出如此之举的广告宣传 无人管制,这个环境将被破坏,望有关部门,及时给出措施,十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9-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五十一条,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发出其他高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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