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9-06

标题:河北区住宅底商排烟大,严重扰民

具体地点:河北区张兴庄大道,宁宇家园3号楼底商(地铁3号线,铁东路站A出口东北侧)

店铺名称:1,肥仔烤肉 2,驴肉火烧 3,火锅 就是底商这几家商铺

问题:油烟严重扰民

具体描述:1,住宅底商没有烟道,不应当用作有油烟的餐饮使用!

2,肥仔烤肉,该店铺有个铁皮手推车,他们员工用这个手推车炸食物,油烟直排空气,油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望治理

3,火锅店和其他店铺,有餐饮店铺油烟直排北侧小区内,在宁宇家园3号楼处附近,望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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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9-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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