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购买商品房后离的婚,房本未下,办房本时可否直接带着离婚协议办理独有,取消共有人
男女双方离婚前在天津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购房人为男方,当时提交了夫妻双方的资料。现在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已写明女方自愿放弃天津的这套商品房的权利。目前房本还没下来,还未接到通知去办理。
现在想知道,将来得到通知后在去办理房本时,可不可以让男方带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直接办理取消共有人?是不是不需要女方一定到场,因为女方在很远的外地。已经离婚了,不太方便因此事再让女方来到天津。
盼复!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