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7-09-06

标题:新政策改革以后户口性质问题

2016年底我当时我提过一个问题,问题是我是大学生当时上学必须带着户口转成非农业上学,之后毕业没有工作我想把户口迁回到当地继续变成农业,当地不接收想寻求方法,之后上级有关部分给我电话回访,回访内容说新政策已经下来部分农业与非农业一说了,只有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了。

现在我的疑惑是到底分不分农业与非农业这么一说,还有就是如果我村现在卖地所的钱,是否有我的一份。

提此问题是因为附近村庄出现了卖地分钱没有非农业人员的钱,就这个是目前到底分不分,如果分怎么回去,当时地是出生时候的农作物地,2014年毕业以后再也没分过一分地,所以卖地钱还是应该有我一份吧!

希望上级领导给我解开疑惑,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9-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陈咀镇政府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涉及占地补偿款的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由村级召开民主会决定。相关政策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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