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于** 提问时间:2017-09-06

标题:格列卫什么时候医保能报销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小肠间质瘤患者,因需要服用格列卫三至五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受,听说其他各省市,如辽宁,唐山等多地已经将格列卫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可天津始终没有消息,我看天津社保局给网友回复说,国家要求八月末完善各地药品目录,现在已经九月份,不知道格列卫是否已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盼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9-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格列卫进医保目录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6

尊敬的网友:

您好!信访人提到的药品“格列卫”(商品名称),其药品通用名称为甲磺酸伊马替尼,是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瘤的靶向药品。2016年底以前,伊马替尼未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也未纳入本市医保目录。2017年,国家人社部出台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将伊马替尼纳入国家目录,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和胃肠间质瘤,要求地方开展地方药品目录的衔接工作。

2017年9月6日,我局印发《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105号),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至我市调整并发布新版《药品目录》前,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谈判药品目录》及我市现行《药品目录》分步执行。”其中,属于《谈判药品目录》的药品,自2017年9月1日起纳入支付范围。属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议,确定药品支付范围。

近日,我局已启动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药品(含伊马替尼)的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国家及我市文件要求,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我们会尽快组织发改、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和医药专家,结合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本市医保工作实际,根据各部门和专家意见,确定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新增药品的具体报销范围,将临床需要、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切实满足参保人员的保障需求。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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