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7-09-05

标题:住宅楼下开餐饮谁来管,没有燃气管没有排烟道

政府不是有明文规定,住宅楼底下不能开饭店,但四信里1号楼底商公然开了牛肉拉面,火锅店等油烟味明显的饭馆,该楼底商没有燃气管道,没有专门的排烟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此饭店合不合法?望政府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如若不合法,必须依法取缔,我们不希望自己家天天被烟味笼罩,被蟑螂所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9-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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