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9-04

标题:无故拆卸居民煤气表,导致无法正常生活

2017年9月2号中午,几名自称煤气站的工作人员强行闯入我家,拆卸下煤气表,说我家的煤气表有问题,并停气。我们的煤气表是国家统一安装的,自己没有做过任何的拆改,并且煤气公司每年都有例行的检查,我们也按时缴纳每个月的煤气费用。当时只有我老父亲一个人在家,我与他们电话沟通家里上有老下有一岁的孩子,这样停气会导致我们根本无法生活,但是当时几个人根本不听,强行拆卸,一边拆卸还一边抽烟(烟头我们留了下来,可以作为之后的举证,这种行为实在危险,因为拆卸的是煤气表,居然一边抽烟一边工作,如果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之后他们又强行逼迫我父亲在处罚单上签字。周一我们联系煤气公司的客服电话23006777希望能得到一个解释,但是打了四五个都没有任何回复,无奈只能求助城乡建设委。到现在我们无法给孩子正常做饭,只能每天买一些面包吃。为什么煤气公司自己的表有问题需要老百姓来承担后果,如果认定是我们做的手脚可以拿出证据去法院起诉,但现在我要求立即恢复用气,保证我们最基本的生活要求!并且对于燃气公司人员在拆卸煤气表的时候抽烟行为给予追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9-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在9月6日上午,您按照能源集团信访人员与您约定的时间来到燃气稽查科解决问题,燃气稽查科接待人员耐心与您沟通和解释,并按照三局两院的文件追缴气费4320元,您表示认可,同意交纳费用,但您称没有现钱,需回家取钱,并与燃气稽查人员约定50分钟后回到科内交钱。您走后却一直没有回来,稽查科人员等待一小时后与您电话联系,接电话的人是一位女士,不是您本人,并称您没有带手机。至今您没有返回稽查科解决问题。稽查人员是依据三局两院(津高法发【2004】7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气费追缴。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2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