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馈的问题,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回复如下:
接件后,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机动车排污检控站调查处理。2017年8月30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排放(原国I、国II标准)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告》,通告中明确了补贴范围是2008年7月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并符合市环保部门公布的车型范围内的汽油车,您的车注册日期为2007年5月8日,应该在补贴范围内,具体情况可咨询通告中提供的受理咨询电话。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