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原地产房收取中介费不尽责任
我把事情的基本情况表述一下:2016年10月份我通过中原地产看的房子,觉得合适,所以当时就觉得买了,然后当天签署买卖合同,并交付定金和中介费用,除中介费用外,还有额外5000块钱叫做腾房费,是在房本下来之后通过中介双方交接,如果房屋有卖方拖欠的费用再从中扣留给我,中介负责检查包含煤水电气等事项,当时采暖有一个收据,现在看上面却是显示只交到15年的采暖费,16年没有交。当时中介和我都没有注意,今年在准备交费的时候才发现这个问题。关于时间,十月份还是走各种手续,房本上写的下来的时间是2016年12月27号,我应该是1月份去拿的房本,采暖费的截止时间是每年的12月31日,也错过了缴费的时间,后来跟原房主了解,他们是没交费,也没办停暖。我因为租住的房子没有到期,所以三月份结束租约,搬到自己买的房子的,当时是三月第二个星期,房间基本上感觉不到供暖,应该是已经停暖了,我当时这么想的。然后是我最近联系中介,他们首先说是给联系原房主,当然原房主拒绝支付这个费用,所以我跟他们沟通,他们应该负一定的责任,我认为至少在我房本没有下来前,房子没有正式属于我的时候的费用应该由他们承担,但是他们最后的态度很不友好,这件事情也不了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