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7-08-27

标题:农村燃气炉改造入户登记关于独立厢房不登记面积的问题

2017年8月27日,宁河镇四村开始燃气炉改造入户登记,政策如下:三间正房按45平米计算,倒座房,后跨房,连体厢房也按实际平米登记,只有独立厢房不给登记,也就是说在将来不给铺设管道,不享受国家优惠。我的意见是,除正房外的其他房屋应该以是否实际居住人口为标准,进行管道铺设和享受国家政策,而不以房型一刀切的方法,剥夺一部分村民的利益。如果独立的厢房是作为厨房用,也应该具备取暖功能,也应该给予铺设管道,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望政策出台时能考虑老百姓的实际需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8-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杨**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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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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