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郝* 提问时间:2017-08-27

标题:勇斗贴巨幅小广告的坏人算见义勇为吗?

我朋友于8月24日凌辰2点左右,发现有人在重要交通路段,私自贴巨型小广告,于是勇敢的上前阻止,但对方人多,被打伤,虽然没有身负重伤,更没能英勇牺牲,但这种保护集体环境,爱护公用设施,深更半夜敢于孤身与坏人坏事做斗争并被打的全身多处皮外伤的勇敢行为,算做是见义勇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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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7-08-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郝*”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进行核查。经民警了解,尖山街办事处在全运会开幕前夕,委托施工方对隆昌路沿线宣传广告栏进行更新更换,一男子因在光华里小区院内有一间小卖部,更新广告牌后会对其小卖部有遮挡,遂与施工方争执口角,并发生肢体接触。现土城派出所已依法受理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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