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河教育园融创中央学府28号楼底商设置餐饮不合法
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居民住宅楼的底商不能从事餐饮行业。作为融创中央学府28号楼的业主,我们家楼下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小餐馆、烤串拍档,业主家里每天弥漫着各种餐饮油烟的味道,苦不堪言。
我的诉求是,想请问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是怎么给这些餐馆发的经营许可?
我们前期也多次向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投诉和咨询,始终得不到有效答复,像这种不作为的管委会,老百姓该怎么办?
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居民住宅楼的底商不能从事餐饮行业。作为融创中央学府28号楼的业主,我们家楼下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小餐馆、烤串拍档,业主家里每天弥漫着各种餐饮油烟的味道,苦不堪言。
我的诉求是,想请问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是怎么给这些餐馆发的经营许可?
我们前期也多次向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投诉和咨询,始终得不到有效答复,像这种不作为的管委会,老百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