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8-25

标题:张大姐烤肉饭的油烟排放污染环境

我是住在滨海新区寨上街牌坊东里21号楼的住户,我家楼下底商有个“张大姐烤肉饭”的餐馆,他家餐馆的排烟不符合规定,未安装排烟管道,就只有一个小排风扇,污染环境不说,现在还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入住。每天只要家里一开窗,满屋都有不知道是烤肉还是炸肉的味道,夏天都不能正常通风,严重的时候连楼道都是这个味道。就想问问像这种小的店铺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安装排烟通道了,如果同样需要安装,为什么来这些地方做安全等检察工作时不向店铺老板提出问题加以整改呢?望相关部门能关注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8-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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