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国** 提问时间:2017-08-25

标题:文华巷7号楼一楼出租住房经商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文华巷7号楼一楼将居民住房出租用于饭店经营,且不说饭店经营至深夜,嗓音骚扰到楼上居民无法休息这个问题,饭店的卫生、安全已经严重影响的附近居民的生活,饭店将排烟系统直接对着小区内行人通道,路面已经变黑,楼道口阳台下已经被黑色膏状油布满,蚊蝇遍地,气味熏天,多次反映至物业,物业不予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8-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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