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7-08-22

标题:城乡建设委对示范镇建设中农村补偿标准的指导意见

我是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的普通村民,咨询一下,现在城乡建设委针对示范镇建设中的农村补偿标准的指导意见是什么?现在我们这补偿标准太低了,连以后老百姓基本生活保障都没有,这个问题哪个部门可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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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9-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尊敬的居民:

您好,我市示范镇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委城镇化处负责,该处室职能为:负责拟订示范小城镇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协调推动实施示范小城镇发展规划,组织初审示范小城镇工作方案,审批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并跟踪建设进度以及政策协调,研究提出年度示范小城镇使用市预算内资金的扶持项目。该问题的补偿标准不涉及我委职能,建议请市发改委解答。特此回复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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