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8-22

标题:欺诈消费者、存在最低消费现象。

1.本店存在最低消费10元现象,违反消费者权益。

2.本店消费满20元赠送饮料,但是消费结帐时发现所购买的烧饼、饮料不计入总消费金额,必须消费麻辣烫20元才赠送饮料,严重欺诈消费者。


附件:


4.67M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8-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您反映的“最低消费”的情况,建议联系商委。建议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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