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档案有缺失,公务员政审怎么进行?
我参加了今年天津市公务员的公开招考,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现在正在政审阶段,我报考的单位去我原工作单位进行了座谈,了解了我的工作表现,后来去查了我的档案,告知我的档案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只有大学以后的档案,初中和高中的档案缺失,二是我出国就学的经历在档案中没有体现。我并没有接触过我的档案,所以我不知道我的档案有缺失,更不知道我初中高中的档案是什么时候缺失的,我去我的初中高中了解了情况,初中毕业后将我的档案移交了高中,高中毕业后将我的档案寄送给了我的大学。我问报考单位我去高中初中开证明可不可以,对方说不知道,可能是无效的,有效的方法就是找回档案,但是作为个人我无法接触我的档案内容,更不知道缺失的档案应该到哪里去找。关于出国就学经历,这段经历是真实的,但是我当时只就读了语言学校,并没有正式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我的经历填写的也只是语言学校,后来由于日本地震的影响,所以提前归国,语言学校只是一个培训机构,无法提供有效的毕业证明,更不会提我的档案,我把当时的学生证、外国人登陆证和国民健康保险证提供给他,他也说不确定是否可以证明。现在街道党办主任告知我,档案不齐全他们无法录用,我该怎么办?档案是个人无法管理的,难道因为相关部门遗失了我的档案,以后就要剥夺我考取公务员的权利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