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民公园内用扩音器大喇叭,唱歌扰民
您好,我是广东路永安大厦的住户。现在是周日早晨7点15,这应该是我第五次或者第六次给咱们河西区政府留言投诉了(第一次投诉是投诉给环保局,但是工作人员跟我和稀泥,没用!)。我真的身心俱疲,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没办法制止这个唱歌扰民的问题呢?
1.唱歌时间。每周周一到周日七天,从早晨7点十分左右到晚上10点半,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2.唱歌地点。唱歌的地点为人民公园靠近东南2门处(可百度地图)。琼州道对面就是一个小区,永安道对面为泰达园,路口对面为永安大厦!在三面都是小区的情况下,仅一墙之隔,就可以在公园里面肆无忌惮的用扩音器唱歌扰民吗?
我之前的好几次投诉,包括上一次投诉之后给我的解决办法,还是引导到下瓦房派出所,给我一个电话,让我每次被吵到的时候给下瓦房所打电话,民警就会去提醒唱歌的人。
每次的流程都是“早晨被吵醒”→“给下瓦房派出所打电话”→“情况有所好转”→“再也睡不着了”,不知道咱有没有发现问题,相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呢?每次都是已经影响到周围住户后,住户通过一次一次的反应,民警通过一次一次的劝导,结果还都没用!举个极端的例子:这就好比一个杀人犯,每次只有杀了人,相关部门才会把他逮起来,但是,说了两句之后又放了,然后又开始杀人!
现象1:不长记性!每次提醒过后,依旧每天很早就开始唱歌!
现象2:死灰复燃!提醒过后,半个小时后就会继续开始大声唱歌!
本质问题:为什么允许在人口这么密集的公园内用扩音器大声唱歌呢
本质问题:为什么允许在人口这么密集的公园内用扩音器大声唱歌呢
本质问题:为什么允许在人口这么密集的公园内用扩音器大声唱歌呢
重要的话要重复三次!
也有相关法律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我党提倡的有法可依,建设法制社会,我为什么感受不到呢?为什么不能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管理?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反应依然没有效果?
咱能不能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周一到周五的上班族,就想周末好好睡睡觉,但是你家马路对面的,仅仅一墙之隔的公园内,就有人用扩音器大早晨的大声唱歌!每次都只能七点起床,自己打电话反应,一次又一次的反应,还是治标不治本!
解决方法1:,不要口头提醒了,没用,真正采取一些惩罚措施,抓到一次惩罚一次,罚款也好,没收音响也好
解决方法2:调相关动管理部门的主管能动性,只要有用扩音器唱歌的,不用老百姓给派出所打反应,也能第一时间去制止
解决方法3:让“大闲人”们去不会打扰别人的地方唱歌
我已经举报和投诉过无数回了,每次洋洋洒洒好几百字,每次几乎都要重复叙述一遍现象和观点,我真的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反应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了!我真的累了。我也真的不想跟这些唱歌的人正面冲突或者采取什么极端的方式,我还是相信党,相信政府,能够帮我们真正解决问题的,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而不是每次我大早晨起来给派出所打电话报警!
我希望咱们政府能真正采取措施,请别在让这些“大闲人”再用扩音器唱歌了好不好?
我们真的不想听!我们也有爹妈要孝顺!我们也有工作压力!我们也需要好好休息!我们真的伤不起!
我们真的不想听!我们也有爹妈要孝顺!我们也有工作压力!我们也需要好好休息!我们真的伤不起!
我们真的不想听!我们也有爹妈要孝顺!我们也有工作压力!我们也需要好好休息!我们真的伤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