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7-08-16

标题:海河教育园区知香园30号楼下聚旺饭店异味扰民

海河教育园区知香园30号底商聚旺饭店长期排放炒菜油烟严重扰民。具体情况如下:

1.虽安装排烟设备,但经常不使用;

2.炒菜时开窗,该饭店受穿堂风影响,炒菜气味可以漂浮至十楼,且刺激性气味明显;

3.该饭店排放油烟致使楼上住户纱窗上满是油腻,且散发剧烈刺激性气味。

4.该饭店烟道漏油,致使一楼外部窗台下地面油迹斑斑,滋生细菌病害。

聚旺饭店长期排烟行为直接导致在其炒菜期间楼上居民无法开窗换气,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请有关部门抓紧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8-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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