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8-16

标题:非居民采暖面积及收费的相关问题

我是一租户,租用的办公用房有近20平方米的房间没有采暖设施,其他房间有暖气片,且公共走道、楼梯间都没有采暖设施,如果按租赁合同的面积计费,个人认为很不合理,请有关部门予以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8-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因您未留详细地址,供热相关部门再与您联系时,您表示未反映过供热问题,如您再有供热、燃气等问题,请您随时拨打12319热线。

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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