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河西区“天房美棠”项目硬性捆绑销售车位
本人于8月7-13日多次到“天房美棠”项目看房,13日傍晚与销售人员商量订房时,被销售人员告知,如想订房, 需要购买地下室车位,价格21万元, 如果不购买车位,不接受订房, 我表示将来出行依靠公交系统,不需要车位,
对方一再要求让我考虑购买车位,我让其将我的要求请示其上级领导,
稍后, 她答复我说,如果不购买车位, 无法向我售房,随即转身离开。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文件精神,
应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包括:(七)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现在我请求市、区各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