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求帮助 求今年冬天给我供暖
您好:我在16年购买了河北区焕玉里1-1-714房屋,先办理完过户,后进行交接,交接时原房主说当天家里有急事,就供热费情况提供了与供热站签订的停气协议原件,并告诉前期无欠费,并已办理完停气协议,后期我再与供热站联系想办理供热手续过户时,供热站说原房主欠15-16年停气费370,还欠97-98年供热费1567.8、98-99年供热费1567.8. 并告知现在得让我联系原房主并补齐所有欠款才给我办理过户及供热手续。我是个人,去哪找到原房主,我又不是什么部门有什么权利让人家缴纳欠款? 打过城建热线、河北区供热办,均让我补交所以欠款,还说就是我起诉法院也不会给我立案。。。我想咨询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20年前的欠款为什么供热站一直不催收或起诉原房主?为什么欠款不清的情况下还给她供热及办理后面的停热手续,导致我看到停热手续以为前面并无欠款情况。为什么原房主20年可以一直欠费供热、停热不受到任何影响,我去办理任何手续就不予接待,只能先缴纳前期所以欠款?希望领导给我建议我怎么才能正常供热、过户,保护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冬季取暖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