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7-08-07

标题:烧烤经营者顶风作案在小区内排放烧烤烟气

环保局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所居住的华巨公寓小区位于南开区王顶堤苑中路东侧,小区底层为门脸房,其中一户名为程傻子烧烤的经营者,其经营用房已于5月13日被王顶堤街综合执法大队下达了违建拆除通知书(见附件)。此烧烤经营者街道通知书后不但置之不理,反而为躲避执法,将原有对空排放的未加任何过滤装置的排烟口改为向我小区院内排放(见附图),并且已将我小区楼外墙熏黑,令临近小区内业主根本无法正常开窗换气,请规矩能重视该问题,利用制度打击不法经营者,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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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8-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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