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目前渔阳镇有的村已经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了确认,我想咨询一下按照天津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1月24日下发的《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办法》规定,蓟州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是什么?怎么进行认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农委核实处理。 据区农委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经了解,目前我区未制定下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办法”。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农委,联系电话:291421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农委核实处理。
据区农委反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经了解,目前我区未制定下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办法”。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农委,联系电话:291421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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