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8-01

标题: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公司的问题

十多天以前父亲去民政部门办事时发现我名字下面有一个公司,名称为:天津自贸区兴顺旺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后经本人去工商部门核查,除此公司外,还有一公司名称为“天津自贸区凯城华瑞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本人身份为监事。这俩公司登记机关均为: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司地址为:天津市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海安里15号。

本人2014年4月份丢失过钱包,内含身份证。这俩公司是2015年8月注册,并且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注册手机号为空号,公安局表示并未对本人造成实质伤害,无法立案。

工商部门表示注册公司时工商部门只负责资料完整性,至于是否是本人带身份证他们是没义务核查的。建议我去法院起诉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开这俩公司的注册材料?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否存在失职?情况核实之后是否有义务针对这俩假公司进行撤销操作?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8-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并转至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8月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