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7-31

标题:津南富力又一城--合力园购房者维权

2016年8月在津南新城购买合力园期房一套并交了订金,富力地产在高于房屋备案价的基础上销售,多次与房管局协商,目的使其提高备案价格,首付迟迟拖延的理由为房管局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中间白等了3个月时间,终于首付款与相关税费于2016年10月下旬交付,并于当天在富力地产销售的推荐下办理贷款,期间多次催促银行银贷,给予答复为人员较多排队办理,并且还声称递交的贷款证件等材料丢失,重新提交。好在于2017年5月份房管局备案并成功提交抵押合同,但贷款利率从承诺的82折变为85折。现在交通银行以总行不让基准以下不放贷款为由,要求我们签订补充协议以基准利率的方式贷款,甚至以基准利率都不一定能够放款。合同既然签订了为什么不能按照合同执行,而且一再的告诉我们也不知道会等到什么时候,希望我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拿不到银行贷款还面临开放商给我们业主违约金的问题,这一切都是富力与银行耽误时间导致我们面临无法拿到贷款的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请协助给予帮助。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8-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联系房地产行政管理局。您也可以联系市政府便民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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