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路** 提问时间:2017-07-27

标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政策咨询

本人于2016年12月经天津市人社局认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现单位人事部门认为本人助理工程师与工程师两次都走得认定程序,对本人的工程师资格不予认可,请问可不可以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两次都认定?有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予以支撑,以便我能提供给单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7-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了职称认定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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