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卞* 提问时间:2017-07-23

标题:海信售后信息变更未通知,致维修受骗

2017年7月5日空调出现故障后,根据《海信用户服务指南》中提供的维修电话022-24320111/24329619进行报修。对方确认自己为海信维修,并派人维修。维修人员维修后索要900元,却没有开具发票。2017年7月20日空调再次出现故障,无法制冷,再次打维修电话,口头敷衍转天派人维修,但一直未来人维修。后又打海信4006111111,由其转至天津售后,客服说这个电话已经不是他们的维修网点,与其无关。与客服沟通:是根据其《指南》上指定的维修电话进行保修,为何其不承担责任。客服辩称,已经登报告知,但却不能提供任何登报的证据,一味只是推卸责任。由于海信方面工作的严重失职和严重误导致遭遇维修欺诈。需要海信方面做出相应赔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7-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请您提供被诉方具体信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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