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单位目前有员工怀孕但是,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相关明文规定。只是说明“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电话咨询了人力社保,工作人员说这个属于计生办的工作,他们不是很清楚。烦请相关领导提供天津市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产前检查假的相关规定,具体产检假休几天没有规定。烦请领导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产检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产检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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