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7-19

标题: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漏雨,家具地板电线被泡无法居住

尊敬的部门领导:

您好!我是津南区限价房宝聚家园的业主,我的房屋漏雨导致无法居住,影响正常生活。

2016年7月20日,天津下了特大暴雨,卧室墙面、地板、家具,以及客厅地板被泡。虽事后施工队涂抹防水涂料,但并未彻底修复漏点。经过多次与物业、开发商沟通维修赔偿事宜无果。2017年6月,我将情况反馈至津南物业办,在此前提下,我与开发商坐在一起协商维修赔偿事宜,后来没有下文。我要求维修房子,物业一直以联系不上开发商、施工队没在天津为由继续推脱。2017年7月15日,天津大雨,房子漏雨导致卧室、客厅继续被泡,同时漏雨导致插座短路,致使冰箱损坏,损失进一步加大。

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限价房属于保障性住房,质量应该比商品房更有保证,但是我的房子出现这样的问题,开发商迟迟不予解决,请问低收入者的住房怎样才能有保障?

2、物业在这过程中,始终没有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没有站在业主的角度帮助解决问题。我找到物业,物业让我找开发商,我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不接待我,让我找物业。业主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物业总是一句话:跟物业没关系。这是不担当的表现吧!

3、我将问题反馈至津南区物业办,津南区物业办一名买姓工作人员说:“你的房子还漏么?等下雨漏了再找我!”这样的态度令人难以接受。作为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这算不作为吧!

4、在与开发商面对面协商的过程中,开发商的态度是他一手托两家,一边是业主,一边是施工队伍。现在找不到当初的施工队伍,赔偿的事要业主和施工队伍谈。请问我的购房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怎么责任都转嫁到施工队了?这也是不担当不作为吧!

本来一件很普通的事,一年多了没有解决,我现在也真正体会到了“踢皮球”“扯皮”“老百姓事儿难办”是怎样的感受。现在一下雨,我就担心漏雨的问题,我的房子不能正常居住,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恳请您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7-21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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