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7-19

标题:关于建设工程项目部岗位人员更换备案问题

现我公司一项目因中标锁证(建造师和七大员),因其中两位员工工作调动,需要配置到其他新项目中去,欲申请更换原项目备案人员。但经了解,除非本人离职,变更注册单位,否则被换下的中标人员也没有投标资质,直到原项目完工解锁后才能用。(本人认为这种规定真的给我们企业增加了负担,请予以解释),附件文件中的第七条,注册单位变更等原因,“等”都包括哪些原因,岗位调动不算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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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8-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居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建设工程中标项目部人员除离职外,需中标项目完工后,方可解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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