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无理证明
昨天去武清区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齐全的情况下,在集体户口页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所公章或开具户籍证明,这与公安部不再开具与身份证户口本重复信息证明的政策相违背,派出所不给办理,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解释后,对方以盖不来章我就不是天津户口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无力解决,故来寻求解决办法。谢谢!
昨天去武清区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要求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齐全的情况下,在集体户口页复印件上加盖派出所公章或开具户籍证明,这与公安部不再开具与身份证户口本重复信息证明的政策相违背,派出所不给办理,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解释后,对方以盖不来章我就不是天津户口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无力解决,故来寻求解决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