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7-14

标题: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回天津遇阻

工作同志,您好。

本人天津武清大王古人。

我和丈夫2011年结婚,孩子出生于2013年,孩子的户口落在江苏。

最近打算把孩子户口迁回天津,孩子大了需要上学。

去派出所拿到了落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其中有一项需要村里签字同意,

北刘庄村里说:镇里不让落回户口了,让我们找镇里同意。

请问,未成年子女户口在父母之间合法迁移,

怎么就不让了呢

请问我们去哪里找镇里,要怎么算同意,

怎么整,怎么个流程?

派出所都同意了,

还需要到哪里怎么弄,需要去区里市里吗?

还请明示,切盼,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7-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目前农村均实行村民自治制度,该村2016年启动征地工作时,为了保证村内群众公平合理享受征地补偿政策,同时对群众迁移户口进行规范,村内多次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商议、论证,最终形成适合本村村情,同时不违反《土地承包政策》和户籍制度的户口管理办法。

您虽户籍在北刘庄村,但属外嫁女,出嫁时户口未迁出。您的情况属于村内户口管理办法约定的不准迁入户口的情况之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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