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华夏隆盛置业强迫保障房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使用商业贷款
我于7月8日在保障房超市选购限价商品房一套。我在选房后已经再三表达了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意愿,华夏隆盛的售楼人员仍在认购协议书上注明我使用商业按揭贷款!在我表达出强烈不满后,对方拒绝更改认购协议书。这种行为直接影响了国家保障性住房的公众形象!在我数次强烈要求下,对方只用水笔在认购协议书上做出了更改,这种更改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我强烈要求必需使用公积金贷款,对方就是拒绝更改认购协议书的贷款方式项!我想请问国土房管局的保障房部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能否帮助我督促天津华夏隆盛置业更改购房协议书贷款方式项?感谢










